各相关单位:
一、申报要求:
1.申报意向登记:请各学院高度重视,按照相关专项指南方向,提前确定申报意向,组织好相关项目申报工作。请有意牵头或参与项目的申报人填报《项目申报意向表》(附件2),经学院汇总后于 2022年5月9日前发送至科研院联系人邮箱( yanlei@ustb.edu.cn),科研院将开通申报账号(仅限于项目牵头),并予以支持和指导。注:建议同一个方向,学院内部整合力量,推荐具有优势的项目申报。
3.申报时间:本批次项目预申报起止时间为2022年5月10日8:00至6月13日16:00。请各项目负责人于申报截止日前2日在系统提交项目预申报书至学校管理员,以便预留形式审查及预申报书
修改时间。
4.申报资格:项目(课题)负责人、项目(课题)骨干、牵头(参与)单位申报资格请遵照科技部申报通知及各专项申报指南要求。
二、常见问题
1.项目名称:申报人填写的项目名称应与拟申请的指南项目(或支持方向)名称密切相关,并根据具体研究内容撰写项目名称。
2.推荐单位:无特殊要求,填写教育部
3.项目类型:普通项目(课题)负责人须具有高级职称或博士学位,1962年1月1日以后出生;青年科学家项目负责人应具有高级职称或博士学位,男性应为38周岁以下(1984年1月1日以后出生),女性应为40周岁以下(1982年1月1日以后出生),原则上团队其他参与人员年龄要求同上,青年科学家项目不再下设课题,项目参与单位总数不超过3家;揭榜挂帅项目(课题)负责人无年龄、学历和职称要求,项目牵头申报和参与单位无注册时间要求。
4.单位数量和课题数量:须根据各专项指南要求设定单位数量和课题数量,均不能超过专项指南要求的数量,另外提前确定所有参与单位在国家科技管理信息系统公共服务平台系统中注册。
5.经费预算:可根据专项申报指南拟安排经费和立项数进行估算,同时建议咨询专业机构后据实填报。
6.项目周期节点:项目起始时间建议为申报截止时间后3-5个月,项目结束时间可按照专项指南要求的执行周期推算后填报。
7.人员信息:预申报阶段仅填报项目和课题负责人相关信息,无需填报其他人员信息。请根据专项参与人员限项要求,认真查阅确认有!标识的人员信息,该人员已承担或参与了在研项目。
8.附件材料:(1)共性附件:申报单位与所有参与单位的联合申报协议(协议中应有所有单位盖章,项目负责人、课题负责人、课题参与单位负责人签字,并签署时间)。(2)其他附件:a.如项目要求配套自筹经费,须提供自筹配套经费承诺书(参考附件3)。自筹经费一般由参与单位企业配套,我校原则上不提供配套。b.受聘于内地单位的外籍科学家及港、澳、台地区科学家可作为重点专项的项目(课题)负责人,全职受聘人员须由内地聘用单位提供全职聘用的有效材料,非全职受聘人员须由双方单位同时提供聘用的有效材料,并作为项目申报材料一并提交。c.专项申报指南及形式审查要求提供的其他附件。
9.承诺函:须使用系统提供的模板,项目牵头申报单位、课题申报单位、项目负责人及课题负责人须签署诚信承诺书,并明确签署时间。
10.文件格式:系统所有上传文件类型只能是Word文件,附件和承诺函可扫描成图片格式,插入到Word文件后上传系统。
11、如有关于项目的其他疑问,请及时和科研院沟通联系。
12、相关附件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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科研院联系人
联系人:燕磊
联系电话:010-62333881 |